陇川县工业园区管委、各县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规划〔2020〕25号)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各县市项目承担企业(单位)使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统筹股室及相关责任股室,组成自评工作组,共同完成绩效自评和上报工作;局机关相关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绩效自评范围和内容
(一)自评范围:获得2019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共包括6个方向的资金,具体为工业园区方向、技术改造方向、民营经济发展方向、服务型制造方向、规上培育奖励方向、平台网络运营补助方向。
(二)自评内容:各县市项目单位使用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项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受益对象满意度等;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三、自评方式和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开展自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项目时审核的实施方案,做好绩效统计,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逐级报送工信部门。
(二)县市审核。各项目建设单位将自评报告报送县市工信部门审核,县级通过后按资金方向分别报送州自评工作组有关科室。
(三)州级自评。州自评工作组认真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实地核查项目,并由各方向资金具体负责科室主动对接省工信厅各方向资金管理处室,根据各资金管理处室提出的自评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自评,按资金方向分别撰写德宏州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提交省工信厅各方向资金管理处室。
四、时间安排
(一)请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并于3月31日前报县市工信部门初审,各县市汇总后于4月2日前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纸质版3份)至州工信科技局,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至邮箱。
(二)州工信科技局各相关科室按要求形成201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分方向绩效自评报告,于4月10日前报送至省工信厅各方向资金管理处室(含电子文档)。
五、绩效自评要求
陇川县工业园区管委、各县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和资金使用企业是2019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确保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州工信科技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指导督促各县市按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要求,认真详实撰写绩效自评报告,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自评工作任务。各县市工业园区管委、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要强化自评数据和信息审核,提高自评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自评报告中要有相关绩效指标数据支撑,要对绩效评价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确保自评报告工作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
1.工业园区方向
工业园区科 沈波 2113163
邮箱:dhgxwgyyqk@163.com
2.技术改造方向
创新体系建设科 胡宝文 2113906
邮箱:dhcxtxjs@163.com
3.民营经济发展方向
中小企业科 张家尧 2113188
邮箱:2549278521@163.com
4.服务型制造方向
发展规划科 杨世国 2111178
邮箱:dhgx2111178@163.com
5.规上培育奖励方向
经济运行处 余登庆 2111113
邮箱:dhjwjjyx@163.com
6.平台网络运营补助方向
中小企业科 张家尧 2113188
邮箱:2549278521@163.com
附件:1.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德宏州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企业名单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参考提纲
[: 附件1.2.3]
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5日